野狼Disco被指侵权 律师:作者应分得版权30%-50%

野狼Disco被指侵权 律师:作者应分得版权30%-50%

宝石Gem在微博的回应

界面文娱就此向赵智功律师求证,他表示沟通情况属实,宝石Gem所称联系他经纪人的陈先生就是版权方玛西玛国际的负责人,但“数额巨大”并不属实。“没有谈到具体数额,只谈到了分成合作”。赵智功告诉记者,版权问题可能会对这笔捐款产生影响,“目前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来自野狼团队的正面回应,这笔钱的走向我们也不清楚”。

野狼Disco被指侵权 律师:作者应分得版权30%-50%

图片来源:律师赵智功个人公号

这是一桩商业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野狼Disco》是否侵权还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裁决,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首歌在词曲创作上不存在所谓的“抄袭”,主要争执点在于伴奏授权合同的权益范围。

除了野狼团队,赵智功还给英皇、华为、网易云音乐和咪咕等版权相关方发送了停止使用的律师函。网易云音乐回应称,版权部门目前就此事正在沟通处理中,暂时没有可以对外的回复。

侵权风波

去年10月,伴奏原作者Vilho Ihaksi通过朋友联系到赵智功,作者和版权方玛西玛国际委托赵智功给《野狼Disco》相关利益方发送律师函。“《野狼Disco》在Youtube等海外平台上架,因为这首歌在海外发行时标注的词曲作者都是宝石Gem本人,没有提到伴奏原作者,我在台湾的朋友发现了这一问题,就协调联系到了我这边。”赵智功告诉界面文娱,今年1月15日,他发了正式律师函,如果后续对方没有协商的意愿,就会启动正式的诉讼程序。

赵智功表示,Ihaksi的首要诉求并不是打官司,而是解决版权问题。“先不谈赔付金额,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是可以合作的,我们不是想要扼杀一首已经这么火的歌,而是希望通过正式的版权合作进行分成,让大家规范化地使用版权。”他透露,一般情况下,作者可以分得30%到50%的所有权。

音乐的版权问题相对复杂,赵智功主张的是《野狼Disco》伴奏部分的版权侵权。

作为一首说唱歌曲,《野狼Disco》从歌曲的组成上分为词、曲和Beat(伴奏)三个部分。说唱歌词(Verse主歌部分)和旋律作曲(Hook副歌部分)属于宝石Gem的创作,涉嫌侵权的是Beat,也就是歌曲的伴奏部分。赵智功指出,《野狼Disco》的Beat使用的是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制作的作品《More Sun》,而这首歌最早发表于2018年2月。

《中国有嘻哈》的流行让人们知道了Beat在说唱音乐中的重要作用——它甚至构成说唱音乐的创作动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Beat的版权授权已经具备商品属性,只要向Beat的音乐制作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就可以拿来录歌。

而原作者Ihaksi已经将《More Sun》的综合性版权(包括独家使用、独家商业开发、独家经纪和独家诉讼)在中国地区独家授权给玛西玛国际,在大中华地区(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任何对《More Sun》的使用,都应当经过玛西玛国际的授权,包括《野狼Disco》。但野狼团队并未联系过Ihaksi 。“《野狼Disco》的商演、广告和春晚,Ihaksi几乎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赵智功认为,如果不得不走到诉讼那一步,胜诉的几率很高,只是耗时较长,完整的法律程序可能要走六个月时间。《野狼Disco》第19秒时出现一个男声喊了一声 “Ihaksi”,“那相当于是一个防盗锁,你听到这个声音就证明野狼团队没有买独家版权”, 赵智功解释说。在个人公号上,赵智功还上传了Ihaksi录制的维权视频,在视频中Ihaksi展示了《More Sun》的DAW工程文件。在他看来,如果走诉讼程序,会面对很多普通人难以理解的问题,比如怎么证明这首歌是你创作的,所以必须让原作者展示分轨和工程文件来证明是原创。

“这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赵智功告诉界面文娱。

野狼Disco被指侵权 律师:作者应分得版权30%-50%

截图自赵智功微信公号文章 正式律师函:《野狼Disco》到底侵权了吗?

对此,宝石Gem昨日晚间在微博回应称,自己曾于2019年7月花99美元购买了Ihaksi作品的非独家Beat分轨,11月当他再度联系原作者说明想买断版权时,原作者先是表示不买断,后来又回复说已经有人买断了。宝石Gem也在直播中提供了购买截图、来往邮件等证据。

宝石Gem透露,在那之后有人联系他的经纪人,说已经买断了这个Beat版权,希望谈合作,需要他再改词、唱一版闽南语版本的《野狼Disco》,并且报了一个数额巨大的分成金额。但当经纪人要求对方出具购买时间和证明文件时,对方迟迟未能提供。

野狼Disco被指侵权 律师:作者应分得版权30%-50%

宝石Gem就侵权问题直播回应网友

界面文娱梳理发现,目前双方的争执点主要在于99美元授权合同的权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