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艺院团部门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原问题:国有文艺院团部门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中指出,创建健全鼓励演职员多演出的激励机制,按照多演出多得答谢的原则,适当拉开演职员收入程度差距,部门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部门国有文艺院团将转企改制

   《意见》指出,未来国有文艺院团的重点任务是明确功能定位。国家直属院团要强化“国家队”意识,着力创作施展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良舞台艺术作品;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院团要充实挖掘处所特色资源,做强地域上风艺术门类,成为本地域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引领者和鞭策者;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属院团原则上以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更多承担政策宣传、民众服务、惠民演出、艺术遍及等工作。

   《意见》要求已明确储存事业单元单子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要凸起和强化公益属性,完美财务、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活力。已组建的演艺企业集体,要充实发挥聚合上风,努力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未到场储存事业单元单子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着力先进市场适应能力和发展活力,缔造前提转企改制。

   设立艺委会或艺术总监岗位

   《意见》要求创建健全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创建导向精确、内容鲜活、群众爱好、常演常新的剧目生产表演机制,设立艺术委员会或艺术总监岗位,增强剧目生产选题论证评估。要适应分歧演出前提,满足分歧观演人群必要,推出精良剧目演出的经典版、驻场版、巡演版。要鞭策媒体与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合作,充实行使广播电视、收集视听、新媒体等流传渠道,络续提升舞台剧目的流传力和影响力。鼓励有前提的国有文艺院团索求剧目股份制、项目制等多种机动方式。

   部门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意见》指出,创建健全鼓励演职员多演出的激励机制。按照多演出多得答谢的原则,适当拉开演职员收入程度差距,演出收入向买卖骨干和作出凸起业绩的人才倾斜、向一线演员倾斜、向关键岗位和特别岗位倾斜。允许国有文艺院团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买卖骨干或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

   《意见》还要求创建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同一的文艺创作生产体系机制。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查核,查核毕竟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文/本报记者 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