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拟划定:演出掮客人员不得为假唱等供应前提

  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演出掮客人员管理法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演出掮客人员管理法子(征求意见稿)》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演出掮客人员管理法子(征求意见稿)》

  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演出掮客人员管理法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增强演出掮客人员步队扶植和管理,规范演出掮客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康健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掮客人员管理法子》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演出掮客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元单子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掮客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供应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掮客买卖有关的紧张事项;

  (五)对演出运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供应前提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责编: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