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发文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中宣部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运动管理的意见》。为此,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结合会向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发出倡议,自觉反抗名迷惑惑和低俗鄙俚媚俗,净化“寒暄圈”“朋友圈”,做德艺双馨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倡议指出,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始终切记政治责任,坚决政治态度,加强政治敏锐性,不发表、不流传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发表、不流传践踏民族汗青和英雄形象的言论,做政治坚决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倡议指出,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不在信息流传媒体上制作或流传不实、有害信息,不介入录制、不供应粗制滥造的作品和手艺服务,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自觉反抗高片酬、拜金主义和豪侈之风。
另外,根据倡议,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加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诲实践,多介入社会公益运动,积极推行社会责任,塑造精巧的公众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做作风优秀的广播电视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