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网上演唱会需先申请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郭佳)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通知(征求意见稿),划定举行网上音乐会演唱会等收集演出剧(节)目应先申请取得收集文化经营许可证,回收直播方式的收集演出剧(节)目应回收延时直播方式播出。

  文旅部指出,此次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收集演出剧(节)目经营运动 鞭策行业康健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的收集演出剧(节)目,是指将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歌剧、话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以及外洋特色舞台文艺等演出运动。

  通知划定,从事收集演出剧(节)目经营运动,应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划定》有关划定,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分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包含“收集演出剧(节)目”的收集文化经营许可证。

  通知指出,供应国产收集演出剧(节)目,应当在向用户供应之日起30日内,报文化和旅游部立案。参演人员包含境外演员,或举行地、录制地在境外,或假造演员、假造舞台演出运动的版权属于外资机构或境外人员的,属于进口收集演出剧(节)目。此类节目网上播出前,应当报文化和旅游部进行内容检察,内容检察经由后方可向用户供应。

  通知要求,收集演出剧(节)目经营单元单子应创建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设置独立的内容管理部分,配备适应内容考核工作必要的专业人员负责收集演出剧(节)目的内容管理,增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发生内容的及时监控。采用直播方式供应收集演出剧(节)目,应当回收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放置专人对收集演出剧(节)目进行及时监管,发现内容题目第一时间阻断并实时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