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旭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意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抵制或不克抵制之机,强行与之产素性关联;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其它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运动。旭日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究竟、犯罪的性质、情节和风险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