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客
前几天,北京市民庞老师遇到了一件怪事——他和老婆来到一家影院观影,线上购票价钱为每张99元,现场出票后他发现票面价钱仅为每张50元。媒体调查发现,观影现实支出高于票面价钱的环境较为普遍,除票面价钱外,有的电影票上还会有服务费、影厅服务费等费用。(2月13日《法治日报》)
看电影光买票还不敷,还得其它买“服务”?电影票实付价钱远高于票面价钱,甚至到达票面价钱的2倍左右,这让消费者感到难以懂得和接管。不少电影院在电影票的票面价钱之外向消费者收取不低的服务费、影厅服务费等,收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甚至“总价”与“分项价”不符,涉嫌违规收费、乱收费,侵犯多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电影刊行放映协会下发的《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只有VIP厅、4D厅能够收取服务费,5个厅及以下的影院不得设置VIP厅,不得收取VIP厅服务费,服务费不克跨越10%的上限,收取影厅服务费还需经刊行方与放映方经由条约确定。一些电影院收取的服务费远超票价10%的上限,这样的收费缺乏依据,或冲破了规则规定的界线,违反了定价公平、合法、诚笃信用以及服务与收费相同等的原则。
明码标价是经营者的刚性义务,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手段。一些电影院在售票时,未标明电影价钱、影厅服务费等信息,可能只大抵标注了电影价钱、影厅服务费等费用,但未准确详细标注各分项费用信息,可能各分项费用之和与实付总价钱不符。这些做法违反了明码标价要求,属于价外加价,构成了价钱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生意权等权益。
其它,电影院的影厅服务费还涉及电影院与片方的分成结算关联、电影院与当局相关部分的票房收入按比例上缴关联。如果电影院在粗略定或票房收入统计之外不合理收取影厅服务费等费用,就独占了票面价钱之外的收入,涉嫌“偷票房”、偷费,涉嫌侵犯片方的合法权益。
春节以来,电影市场迎来快速复苏的势头,迎来春天,这是消费者和电影业界所乐见的。影院等相关行业肯定要珍惜机会,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营销行为,斗劲消费者的投诉和媒体的曝光全面反思、整改不合理设置收取影厅服务费等收费行为,积极消除违法侵权点,不让电影票价成为“糊涂价”“注水价”“任性价”,不给消费者添堵,不给电影市场秩序添乱。
监管部分以及电影刊行放映协会也应鞭策相关监管规则、行业规则进一步完美,给影厅服务费带上具有法治刚性的规则笼头,明确影厅服务费的收取范围、前提、方式、标准,划清收费底线和界线,并督导电影院等主体严格推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义务,让影厅服务费成为透亮费、公平费、明白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提升消费者的观影体验,也助推电影市场康健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