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驰人生2》剧照。图据片方

《飞驰人生2》剧照。图据片方

《飞驰人生2》剧照。图据片方
2月15日,“薛之谦盗摄”词条冲上微博热搜。因薛之谦在微博分享韩寒导演的电影《飞驰人生2》观后感,文章内附带的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引发“盗摄”争议。2月16日,他发打油诗疑似回应质疑,称“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观影拍照发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算“盗摄”吗?2月16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版权专家、律师、电影行业资深从业者,他们提到,“拍摄的东西是否用于贸易用途”是鉴定该行为是否为盗摄的关键。
截止记者发稿前,电影《飞驰人生2》官方微博对此暂无回应。
薛之谦拍电影画面发微博
引发网友“盗摄”争议
2024年春节档票房达80.16亿元,档期内电影吸引各方存眷和讨论。2月15日,薛之谦在微博分享《飞驰人生2》观后感,拍电影银幕配图引发“盗摄”争议。
有网友吐露,薛之谦拍摄内容没曝光剧情,也没作贸易用途,不存在盗摄行为。也有网友吐露,拒绝摄屏是观影的根基要求,公众人物带头“盗摄”,确有不当。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2月16日,薛之谦作一首“打油诗”,疑似回应“盗摄”质疑。对于他的最新微博,很多粉丝留言抚慰,吐露他此举是帮朋友宣传电影,“你没错”。但也有网友仍不解并吐槽。
拍照发社交平台算盗摄吗
律师:视片方权利人的阐明而定
2021年,歌手乃万也曾因“在电影院拍摄银幕”一事引发争议,最终发文致歉。
看电影拍照发社交平台算盗摄吗?上海弘晟道缘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姚岑认为,围绕本次热点变乱自己而言,首先要明确“盗摄”这个概念的法律界说,“当今据认识,我国就这一概念并未法定,仅从字面意思懂得的话或许指代一种未经允许或违背法律划定的私自拍摄行为,并不包括拍摄后的流传行为。”
姚岑认为,若仅就这一行为而言,从社会根基认知与常识来看,确实不文明,不大合适。从电影行业立法与管理来看,也违背了我国促进电影发展的相关法律划定。相关权利人如电影制片人、出版刊行方、放映方电影院等均有权回收克制等法定维权手段。
从本次变瞎搅看,行为人或许不仅涉嫌“盗摄”自己,还实施了流传行为。连络行为人的公众人物身份,这一流传行为造成的流传面等影响照样对照大。
但必要注意的是:从行为人的自我表述来看,也不排除系电影相关权利人基于宣传电影目的授意行为。岂论是促进电影发展立法照样知识产权珍爱立法,均提到在权利人许可或授权赞成环境下,他人拍摄与流传等行为并不违法。
总的来说,鉴定是否属于“盗摄”且违法,还必要待电影方权利人的澄清阐明才气进一步确定。岂论最后环境如何,姚岑照样建议公众人物更加注意自身言行,以免造成公共误会与负面舆论导向发生,切忌“任性妄为”。
业内人士观念:
评判是否为盗摄标准是“商用”
闻名导演、编剧郑叶认为,是否盗摄,要看拍摄的东西是否用于贸易用途。如果是贸易用途,那此举是违法的。
但据郑叶对此事的认识,他认为薛之谦发的照片不是什么题目,对影片的宣传也只有益处,没有负面结果,所以片方应该不会追究。
郑叶认为,归根事实判断是否“盗摄”,第一要看是否影响片方甜头,第二看是否影响观影人甜头,只要这两个方面均未影响,那么就无可厚非。
成都知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四川省版权协会首席版权专家张廷元认为,电影是公共喜闻乐见的版权作品,从编剧、拍摄、制作、刊行到院线,一路走来挺不容易,投资大危害大。消费者花钱观影是对原创及投资方的市场回报。尊重原创、珍爱版权是黎民应尽之责。放映院线是禁止拍摄和录像的,不然就会盗版泛滥。用手机拍摄一两张喜好的人物、画面,只要不是用于贸易行为,只是发微博、朋友圈晒图片,而并不详细表示剧情,原则上不构成对原创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