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艺演出市场火爆,热门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部门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环境下买到视野被遮挡、存在盲区的座位,即“柱子票”“雕栏票”“台阶票”等遭到吐槽的“奇葩票”。这类座位或被现场的舞台、支柱等大型设备器械所遮挡,或因座位设计题目视野受限,观众在演出中往往“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演唱会本是歌手与粉丝之间的“双向奔赴”,但不少满怀期待的粉丝遭遇了买到“奇葩票”这种烦心事,吴老师就是此中之一。
2023年2月28日,吴老师在某票务平台破费1700元购买了某知名歌手演唱会海口站的门票。6月20日,某票务平台颁发了演唱会座位图,座位图显露吴老师的座位并无遮挡物,也没有其他任何提醒见告吴老师视线或许被遮挡。
客岁7月1日,吴老师到演唱会现场后发现,其座位紧靠大型脚手架,且脚手架至少遮挡了一半的舞台视线,导致吴老师观感体验很差。演唱会结束后,吴老师将某票务平台诉至北京东城法院,要求某票务平台退还其购买演唱会门票所破费的1700元。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某票务平台退还了吴老师1700元。
题目一:演唱会门票载明“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划定:“格式条目是当事人为了重复利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条约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目。采用格式条目订立条约的,供应格式条目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回收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可能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短长关联的条目,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目予以阐明。
供应格式条目的一方未推行提醒可能阐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可能懂得与其有重大短长关联的条目的,对方能够主张该条目不可为条约的内容。”如果主办方未尽到格式条目的提醒可能阐明义务,消费者能够主张该条目不可为条约的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目无效:……(二)供应格式条目一方不合理地免除可能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定对方主要权利;(三)供应格式条目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即便主办方尽到了提醒可能阐明义务,由于该条目排除了消费者进行售后维权的权利,应属无效。
假如消费者不幸买到了“奇葩票”,能够先考试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协商,看可否更换视野正常的座位。如协商未果,应贯穿精巧心态,采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固定好现场证据,还要留存好门票、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经由12315微信小法式等线上平台或直接前往属地市场看守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也能够向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忙。如前述方法均未解决,也可思量经由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题目三:演唱会主办方对于“奇葩票”答允担何种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划定,在主办方明示其授权票务代理机构的条件下,消费者与票务代理机构签订的票务条约直接粗略束主办方。
相比一些价钱更亲民的音乐节等运动,演唱会的高票价本应带来更好的视听体验,以满足消费者的精力需求。但购买到“奇葩票”,会导致消费者的现场体验感直线降落,无法实现满足精力需求的条约目的,主办方的行为构成违粗略,答允担相应的违粗略责任。
如票务条约未粗略定违粗略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补偿消费者购买门票的价款外,主办方还需补偿消费者在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合理支出。消费者还能够依据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第五十五条的划定,主张主办方在未提前如实见告现实环境的条件下出售“奇葩票”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主办方“退一赔三”。
另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划定:“营业性演出广告的内容误导、欺骗公众可能含有其他违法内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责令住手发布,并依法予以惩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第五十六条划定,如果主办方在宣传中对座次的描述与现实环境不符,被相关行政机关认定为虚假宣传,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