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改编的底线是逻辑自洽

  电影《红楼梦之金玉良缘》剧照

  詹丹

  为何电影《红楼梦之金玉良缘》与观众的期待有很大落差?有人从没有忠实于原著来探究原因,虽然也是一个思考维度,但似乎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

  名著改编,既可以从剧本创作、演员形象、视听效果等角度来讨论其是否忠实于原著,或者在怎样的意义上忠实了原著(比如在精神实质上还是在技术处理上),但也可以站在时代立场,在“改”而后“编”中,形成一种对话视角。如同“五四”以后,厦门大学学生陈梦韶在改编的话剧《绛洞花主》中,加入了贾府佃户减租减息的斗争以及贾宝玉与贾政关于青年婚姻自主的对话等,把《红楼梦》改编成一部社会家庭问题剧,曾得到鲁迅先生的认可,其赞许该话剧而写下的《〈绛洞花主〉小引》,虽篇幅短小,却已成为一篇红学名著。

  我认为,不论是忠实于原著,还是站位于不同时代的对话,改编成的作品应该有基本的逻辑自洽,这种逻辑自洽是改编的一条底线。遗憾的是,恰恰是这一底线,新版电影没有守住。

  首先,从基本情节框架来说,所谓贾府侵吞林家的大笔财产,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伪命题。仅仅因为小说第七十二回,写贾琏缺钱而感叹了一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有一个“再”字,就认定此前贾家必然从别处发过一笔横财,多少有些武断。进而认为小说既然写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担任过巡盐御史,是一个有机会贪污到大量钱财的肥差,这样,一笔无中生有的钱财就成了黛玉家的遗产而被贾府侵吞了。如此判断更是穿凿。虽然个别的清代评点家以及当代学者提出了贾府侵吞林家遗产的说法,但这一说法的荒谬,遭到历代许多人的有力反驳。其关键点,是混淆了社会现实和小说虚拟的两个世界,没有意识到一个简单常识,小说没写的就是没有。

  当然,电影从小说捕风捉影得来的情节作为自己的故事框架不是说绝对不可以,但起码要有基本的逻辑自洽。如果贾府真想侵占这笔所谓的巨资,只有把黛玉娶进门才变得合情合理又合法。也许编导也发现了其中的逻辑漏洞,所以不得不借薛蟠醉酒吐真言来填补这个漏洞,说是贾府侵占了林家财产依然有亏空,于是缺少贵族爵位而又大富的薛家,正可以把宝钗嫁过去,跟贾家达成富与贵的互补式联姻。问题是,那么冰雪聪明而又自尊心极强、极擅长怼人的林黛玉,居然对此没有一点怨言,也真是奇了怪了。

  细究起来,我们似乎无需感觉奇怪。因为电影中,人物形象的不自洽、撕裂,或者说人物言行的自相矛盾、反逻辑,已经成了其塑造形象的常态,与情节构架的非逻辑互为表里,成了一以贯之的反逻辑的“逻辑”。

  所谓黛玉对自己家那么大笔的家产被无理侵占(电影中还特意借紫鹃的口吻委婉提醒了她),安之若素,而周瑞家的送宫花,因为没先送给她,倒是伤了她自尊心,引发了她满腹牢骚,甚至当众把宫花摔地上,这种言行的强烈反差,不知遵循了什么逻辑。同样,与宝玉共读《西厢记》时,电影改变了小说的描写,把宝玉起头引戏曲台词说的“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改为黛玉先起头说自己是“多愁多病身”,这样的张冠李戴算是编剧的创新也就罢了。谁曾料到,当宝玉加以纠正而说她应该是“倾国倾城貌”时,黛玉又突然变脸大怒,指责宝玉拿这“淫词艳曲”来欺负她,可电影中,明明是黛玉先拿曲词来自况,宝玉不过是顺着她的话头继续说而已,居然会让黛玉如此生气,这样前后失据、立场颠倒,已经不是思维正常的林黛玉了。这还没完,当宝玉看到黛玉生气,就说了一段极度夸张的滑稽话,以表明自己一直是在开玩笑,电影基本引用了小说的原话:

  “好妹妹,千万饶我这一遭,原是我说错了。若有心欺负你,明儿我掉在池子里,教个癞头鼋吞了去,变个大忘八,等你明儿做了‘一品夫人’病老归西的时候,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

  在小说中,宝玉这一极度滑稽夸张的言语不但消解了此前的冒犯,也把黛玉彻底逗乐了。不过电影却改成黛玉听了这话更生气,认为宝玉对她的欺负变本加厉,已经在咒她病老归西了。如此贬低黛玉的理解力,真让黛玉的聪明伶俐碎了一地。理解力低就理解力低吧,但电影居然还要拉下本来情商极高的宝玉来低配,硬要宝玉揪住黛玉讨厌的“死”字不放,继续表白说:你死了我就当和尚去。其随意嫁接原著中的对话,让宝玉本来的真情表白完全变成了一种不顾语境、不瞻前顾后的意气用事,真不知让人说什么好了。

  这种形象塑造的反逻辑是贯彻得如此彻底,以致向来稳重的贾政在前后难得的两处出场言行中,也得到了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