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沈容圃《同光十三绝》
徐建融
在京剧史上,曾有过两次足以彪炳中国戏曲史的绚烂,是其他任何剧种所未曾有过的。第一次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前后徽班进京至清末100余年尤其是晚清最后的50年间;第二次是民国以后的近40年间。
第一次绚烂以“老三杰”的余三胜、程长庚、张二奎和“后三杰”的孙菊仙、谭鑫培、汪桂芬等为代表,使京剧(其时叫“皮黄”)由不登大雅之堂的处所剧种如向阳东升般地喷薄而起,在公共的心目中焕发出黄钟大吕的“国剧”光华!这一绚烂的原因,当然归功于名伶们唱念做打的功夫踏实,够得上“绝活”;再加上清朝宫廷的加持,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于是而风靡朝野。但究竟上还有一个更紧张的原因罕有人说起,这就是“乘昆曲(演出)之微”。
众所周知,明清两代,有“百戏之祖”之称的昆曲,作为“雅部”的鳌头独占,相比于包括皮黄在内的统统处所剧种之“花部”“乱弹”,如“阳春白雪”之于“下里巴人”,其地位弗成视同一律。然则,自明中晚期以降,因昆曲吸引了越来越多文化精英的介入,使之越来越侧重于“编剧”的文学性,而淡化了其舞台的表演性。是即所谓“书本之戏”又称“案头之戏”“掌中之戏”,而不再是“北里之戏”“场上之戏”。编剧的文人成了戏曲的主体,而演唱的优伶则不再被认为是戏曲的焦点。
固然,宋元时的杂剧也好,南戏也好,也常有文人为之编写剧本,但由于多为潦倒的文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深知民间的好尚,所以,他们的编剧,大多重在“粗鄙”的“鄙谚”以便戏子们的演出和公共的观赏。包括关汉卿等的剧本,无不“本北里之戏”而容身于市井。是即齐如山所说:“中国自明朝以前,文人做的(剧本)即是戏界(舞台)唱的。”
然而,进入明代,尤以昆曲为典型,不少文人剧作家起头魔术曲的文学性与表演性分别了开来,以“曲本位”代替了“戏本位”。作为社会精英阶级的文人之所以热心地介入到戏曲的创作中来,主要的并不是与优伶为伍、供优伶演出,而是把它作为诗、词之外的又一种文学形式来抒写个人的大方性灵。汤显祖自述其《牡丹亭》系“案头之书,非台上之曲”;沈璟为求得舞台的演唱结果对之作了需要的编削,汤极为不满,讥其“乌知曲意”。臧懋循站在“戏本位”的态度批评汤“生不踏吴门,学未窥音律,艳往哲之申明,逞汗漫之词采,局故乡之闻见,按无节之弦歌”,所以,其作品文学性虽强,但付之演出,“几何不为元人所笑乎?”而吴震生站在“曲本位”的态度反讥“妄男子将玉茗《四梦》尽行编削,以便演唱……夫《四梦》,才子之书,非优师之作也”,如这段“皂罗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时光贱。
论文学性之优美旖旎、风流俊雅,能够说是无与伦比!但这样标致的词采,最宜把剧本捧在手中阅读,却并不十分得当于在大戏院舞台上的演唱——朱自清《论书生的酸气》认为:“最足以示意这种酸气的典型,似乎是戏台上的文小生,尤其是昆曲里的文小生,那哼哼唧唧、扭扭捏捏、摇摇摆摆的调调儿,真够‘酸’的!”大文人的朱老师的觉得尚且如此,市井的公共当然更难以欣赏这样的演唱。
我们看明清的戏曲史,写到昆曲,主要的内容,肯定是汤显祖等剧作家和“临川四梦”等剧本的文学成果,至于演员有哪些,他们的演唱有何特色,则无有着落。究竟是,明清两代的昆曲,剧本的创作非常繁荣,但真正付诸演出的则并不多。即使作为昆曲经典剧目的《牡丹亭》,通过改编演出的,也只是此中的“游园惊梦”等几折;并且,即使演出,一般也在大方的小圈子内,如私家的园林、亭台、厅堂、书斋中,五六知己,慢按轻吟,浅斟低唱。这就使昆曲的表演性,尤其是在稠人广众场所的表演性,每况愈下。
正是在这样的配景下,向来为谋求生存而不是闲情逸致,所以看重唱念做打的表演性以吸引观众的皮黄,进京伊始,便刷新了京城各阶级的线人。进而更有了“四功五法”的体制训练,千锤百炼,求难求绝,精益求精,尤其以“三杰”“十三绝”等名伶为标记,使传统的戏曲艺术,在表演的可看、可听性方面,到达前所未有的审美高度。如余三胜的唱腔旋律丰富、花腔层出,表演精致、念白清晰;程长庚的嗓音高、宽、亮俱备,演唱字正腔圆、高亢沉雄,念白抑扬吞吐,表演典雅端庄;谭鑫培的唱腔转变了老生声腔的直腔平调,增加了花腔、巧腔,缔造了闪板、耍板名堂,嗓音甜润沙亮、刚柔兼济等等,无不各具特色,引人入胜。再加上皮黄的剧目,多为粉墨春秋,褒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忠臣烈士,鞭笞奸佞险恶的乱臣贼子,相比于昆曲“为情而生,为情而死”的卿卿我我,也更合于上自王公贵族、下至街谈巷议的好尚,一时“满城争说叫天儿”,良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