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剧难唱?剧集改编音乐剧的逆境与或许

音乐剧《唐朝诡事录之曼陀罗》试图在原剧IP的光环之下,寻找更契合舞台的故事创作。

“剧集IP+音乐剧”的公式并非灵丹妙药。从舞台艺术自身的特点来看,音乐剧并不以复杂叙事见长。而当音乐剧取材自篇幅更长、人物关系更为复杂的电视剧集时,这种先天的结构问题便更加凸显。影视艺术的表现方式本就与舞台艺术大相径庭,某些剧集中极具标识性的表演,到了音乐剧舞台上却难以还原。

自2018年底综艺节目《声入人心》将音乐剧这一原本相对小众的舞台艺术推向更广阔的观众群体以来,音乐剧在中国的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从国外经典剧目的中文版本到原创内容的多元尝试,我国音乐剧在创作之路上不断探索。在这股浪潮中,将热门电视剧集改编为音乐剧成了一条引人注目的路径。

这一模式背后有着显而易见的吸引力法则:剧集改编的音乐剧往往拥有成熟的故事文本、稳定的观众群体以及现成的品牌口碑,有先天的话题度和市场性。但放眼近年来此类作品的整体表现,却不难发现“剧集IP+音乐剧”的公式并非灵丹妙药。从观众反馈、行业评价到票房成绩,这些衍生作品的反响多数不如当初预想。

究其原因,或许要从剧集IP与音乐剧之间的错位谈起。这两种艺术在故事讲述、视听呈现、演员表演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将影视内容“搬”上舞台化为音乐剧,绝非易事。

故事难圆:删繁就简与情节流失

从舞台艺术自身的特点来看,音乐剧本就并不以复杂叙事见长。哪怕是法国音乐剧《巴黎圣母院》《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在中国巡演时反响热烈的国外经典,也往往依靠突出的舞美设计、动人的音乐旋律与演员的扎实演唱吸引观众,而铺陈缜密的情节线索从来都不是音乐剧的惯有长项。在音乐剧中,经典故事的存在更多是作为结构骨架,其叙事内容往往被压缩、精炼或转为歌唱,以配合舞台的需求。

而当音乐剧取材自篇幅更长、人物关系更为复杂的电视剧集时,这种先天的结构问题便更加凸显。剧集常以十余集乃至数十集的篇幅铺展情节、刻画人物,而舞台剧则需在两小时左右完成情绪调动与高潮推进,两者节奏与容量差异巨大。于是大多数剧集改编的音乐剧不得不采取删繁就简的方式,将完整的剧情压缩为高度浓缩的缩略本。

当然,也有《灵魂摆渡之永生》《唐朝诡事录之曼陀罗》这类另起炉灶讲述完整全新故事的尝试,试图在原剧IP的光环之下,寻找更契合舞台的故事创作。但并非所有剧集都适合创作“番外”故事。大部分的观众慕名进剧场仍然是为了原剧故事本身,而音乐剧高度提炼原剧情节却经常落得两头不讨好。缩略令熟悉剧集的观众觉得不过瘾,人物的成长脉络、情感的递进层次,都在压缩中变得扁平,难以再现原作的细腻与饱满。另一边,对于初识该故事的观众而言,又会因为浓缩的剧情缺乏必要的背景和铺垫,容易在剧情衔接中感到仓促与割裂,陷入看不懂的迷惘。

哪怕是能接受缩略剧情,不同观众对浓缩的期待也是有不同侧重的。改编者还得在熟悉文本的观众与初次接触的观众之间努力平衡,既要回应熟悉者的期待,又需照顾初来者的理解,这种双重负担,往往使剧集改编音乐剧身处一种“想取悦所有人,反而难以打动任何人”的困境之中。

旋律难优:商业逻辑下的音乐困局

观察我国音乐剧的发展语境,绕不开一个更深层的现实背景——音乐产业本身正面临创作环境的多重重压,传统音乐工业在新的媒介生态中遭遇新的问题和挑战。

典型如短视频平台对于音乐的滥用式消费,十几秒几十秒的旋律切片、无限循环的洗脑片段,正在重塑大众对音乐的感知方式。这种去完整性、去整体化的传播逻辑,逐步吞噬了音乐作品原本的表达能力和情感深度,使得音乐越来越被视作背景音效、节奏道具,而非一种完整的审美体验。

又比如粉丝经济与“打投文化”的席卷,也在无形中改写着音乐产业的价值准则。当销量被流量裹挟、排行榜被打榜操控,音乐逐渐脱离大众传播的真实语境,而成为饭圈内部的封闭消费。这种高度圈层化的产业逻辑,使得许多音乐作品即便流量惊人、占据声道,实则与更广泛的社会情感、公共审美并无关联。

于是,在音乐整体生态尚未优化、原创环境并不乐观的前提之下,音乐剧作为一种高度依赖音乐内容支撑的艺术样式,自然也难以摆脱大环境的现实制约。更为实际的是,音乐剧本身的产业体量,决定了它难以吸引足够的高水准创作者深度参与。在当下的国内文化产业中,音乐剧仍是一个小众市场类型,制作周期长、观演人数和票房收入都有限,这些让音乐剧行业很难成为词曲创作者眼中的高性价比选择。音乐人倾注心血于一部音乐剧所需的时间和精力,与实际的经济回报往往并不对等,这就注定了大量音乐剧的词曲创作,只能在有限资源和人才中寻求折中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