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无下限的“吃奇”表演须强化平台责任

   【光明时评】

   近日,网红博主“提子”拍摄烧烤和食用鲨鱼视连年的变乱继续引发公众存眷。内地警方调查证实视连年中的鲨鱼为噬人鲨(亦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珍爱动物。国家珍爱动物事实如何流转到网红博主的手中,成为镜头前博取存眷的道具,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噬人鲨被烹食变乱,露出出直播经济中不仅彩的一隅。在互联网上随意检索,不难发现同类变乱早已屡见不鲜。客岁,海南省一名微博名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了烹食国家二级珍爱动物法螺的视连年,并发布到收集社交平台上博取存眷。法螺,在海洋中是维持珊瑚礁生态均衡的“捍卫神”,在镜头前则成为流量博主们的盘中餐,不禁令人忧心野生动物珍爱面临的新挑衅。

   无禁忌地吃,当然于王法不容。刑法明确划定,非法猎捕、糟踏国家重点珍爱的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可能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珍爱的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成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拘役,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情节稀奇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可能充公家产。这些博主或者没有想到,本身拍摄并上传的视连年,反倒成为记录违法行为的铁证,甚至要为之付出沉重的价值。

   对于网红博主们来说,他们或者并不想蓄意挑衅刑法的威武。正如此次烹食噬人鲨的博主,她在作品中拍摄了鲨鱼从海鲜市场档口买来的情节,还在画面中专程打上“打胎养殖”的字幕,固然这转变不了鲨鱼来路不正的究竟,但至少阐明她有意要规避购买名贵野生动物的法律危害。只是,国家珍爱动物种类繁多,作为非专业人士的吃播博主们,生怕很难一一鉴识,而一旦牵扯到讼事,那就不是一句“不知道它是珍爱动物”就能轻易脱得了干系的。

   早在1999年,原农业部就曾发布《水生野生动物行使特许法子》,明确划定从事野生动物相关财富,必必要依法申请相关许可,无许可而购买当然是违法的,有许可则表明具有辨认能力,了解还买更是违法。由是观之,靠“吃奇”获取流量的吃播博主,就好像是络续倘佯在高压电线旁却不懂电路根蒂知识的人,其损伤可想而知。这接二连三的变乱,对所有吃播博主都是个警觉,切莫企图以一句“不知道”蒙混过关,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是对所有从业者的底线要求。

   换个角度来看,网红博主们如此这般搜罗奇珍异兽,不过是为了满足粉丝的猎奇心理。在吃播博主的江湖中,有的是主打吃得多、吃得快,有的则是主打吃得奇、吃得怪,在后者这里,鲨鱼、鸵鸟、娃娃鱼等,都是他们交易经中的一部门。只要这个游戏逻辑不变,那么总有人在甜头驱动下前赴后继。因此,要在直播经济中做好野生动物的珍爱,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是源头治理的必然要求。强化涉及野生动物视连年的监管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内容,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限流乃至封杀的惩罚,才气从基本上遏制网红博主无下限的“吃奇”慷慨,更好地应对互联网经济下野生动物珍爱管理面临的新挑衅。